Page 1 of 1

目的限制与透明性 (Purpose Limitation & Transparency):

Posted: Sat Jun 14, 2025 8:51 am
by raziarazia
原则: 明确告知数据主体数据收集和使用的具体目的,并且数据只能用于这些已明确告知的目的。任何新的使用目的都需要重新获得授权或符合法律规定。数据处理流程必须透明可追溯。
实践: 在进行跨机构数据增强或联合分析时,必须清晰地定义联合分析的目标,并确保所有参与方都同意此目的。数据增强服务提供商需要详细说明其如何处理和保护数据。
默认隐私与设计隐私 (Privacy by Default & Privacy by Design):

原则: “设计隐私”要求在系统和业务流程设计之初就将隐私保护功 马尔代夫 Viber 数据 能集成进去,而非事后添加。“默认隐私”则意味着在用户未进行任何设置的情况下,系统应默认启用最高级别的隐私保护。
实践: 采用隐私优先数据增强服务,意味着在数据架构、算法选择和部署流程中,就优先考虑使用PETs,确保从数据流动的源头到最终分析结果,隐私都得到保障。例如,默认不收集不必要的标识符。
数据匿名化与假名化 (Anonymization & Pseudonymization):

原则:
匿名化: 彻底去除数据中的所有个人身份标识,使得数据无法与任何特定个体关联,且无法通过任何手段重新识别。匿名化数据通常不再受隐私法规的约束。
假名化: 将数据中的直接标识符(如姓名、身份证号)替换为假名或代码,使其不能在没有额外信息的情况下直接识别数据主体。假名化数据仍可能存在重识别风险,因此仍受隐私法规约束,但风险低于原始数据。